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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人教版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doc


高中 高二 下学期 政治 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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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人教版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doc
文档介绍: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内容
质量标准
核心素养
1.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了解民法的基本知识,明白民法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并能加以区分。
3.结合生活实例,能识别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并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政治认同:通过民法基本原则的学****理解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性。
科学精神:能够运用民法和人身权等知识,正确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法治意识:通过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探究,培养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素养。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①重要性: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①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法治与德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2.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重要性和类别
(1)重要性: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类别: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①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③特例: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①肖像的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②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4.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①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①隐私的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个人信息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1.判一判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
提示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提示 √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
提示 ×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4)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道德、绿色等基本原则。(  )
提示 × 公序良俗不等于道德。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后者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5)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提示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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